原标题:有奖征集!赣州市第六届运动会宣传口号、会徽、会旗、会歌、吉祥物开始征集啦!

江西省赣州市第六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市六运会”)将于2023年11月在赣州市兴国县举行。为保证赣州市第六届运动会宣传口号、会徽、会旗、会歌、吉祥物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赣州市第六届运动会宣传口号、会徽、会旗、会歌、吉祥物,特制方案如下。

社会各界热爱体育运动、关心支持赣州市第六届运动会的单位、机构和个人,均可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征集活动。

2.应征作品要充分体现“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运动会精神和全民参与特色。

3.应征作品能充分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市运会宗旨,彰显体育活力和赣南特色。

4.应征作品要体现赣南客家文化魅力和承办县红军县、烈士县、将军县和苏区模范县兴国的精神风貌,能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实现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时代性、传播性的完美统一。

要求以赣州市第六届运动会为主题,大力传承弘扬体育精神,紧密联系历届赣州市运动会实际办赛情况,充分展示城市形象,体现历史文化价值,传播中华优秀传统非物质文化,彰显正能量,符合时代气息,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召力和传播力。同时,文字凝练,便于宣传推广。

1.会徽采用平面设计(不超过4色),创意独特,图案简明,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

2.设计应充分体现市六运会的特点和主题,包含“赣州”“兴国”“2023”“第六届”等要素,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韵味。

4.提供彩色稿,手绘作品规格为正度8开纸绘制,电脑制作作品提交A3彩色打印稿及JPEG文件(300dpi)各1份。

1.会旗采用平面设计(不超过4色),创意独特,图案简明,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展现出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体育运动特色。

4.提供彩色稿,手绘作品规格为正度8开纸绘制,电脑制作作品提交A3彩色打印稿及JPEG文件(300dpi)各1份。

会歌由歌词(含歌名)及曲谱两部分组成。要具有鲜明的我市六运会的象征性韵律和体育运动特点,体现参与、普及和易于流行的宗旨,可应用在开、闭幕式文体表演及颁奖仪式上。主旋律明快动听,积极健康、感染力强。

1.造型美观大方、新颖简洁,具有活泼可爱,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可以拟人化的形式表现,单个或多个均可,需配有名称。

3.提供彩色稿,最多不超过4色;手绘作品规格为正度8开纸绘制,电脑制作作品提交A3彩色打印稿及JPEG文件(300dpi)各1份。

(一)《作品登记表》和《著作权确认书》原件(见附件 1、2)。应征者为个人的需同时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征者以单位名义提交作品的需提交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1份。

(二)应征会徽、会旗和吉祥物的作者需提交设计作品一式2份,并附作品创意说明1份。

(三)应征会歌的作者,应交音响作品1份(CD形式);作品歌谱1份,歌谱是指曲谱和歌词(含歌名)的组合作品,曲谱应以简谱或五线谱形式提供。

(四)可选择宣传口号、会徽、会旗、会歌、吉祥物中任一项或几项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五)应征作品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主体资格证明等材料邮寄至赣州市兴国县融媒体中心;同时将宣传口号、会徽、会旗、会歌、吉祥物作品的电子稿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各类运动会及以往体育赛事的宣传口号、会徽、会旗、会歌、吉祥物。

4.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

5.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等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6.应征者向市六运会筹委会提交作品的行为,视为同意接受本征集公告的全部内容。

2.应征者提交的作品,为接受“市六运会筹委会”委托创作的作品,应保证作品的原创性,无著作权争议。作品入围及获奖后,其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修改权、发表权、复制权、展览权、信息网络转播权、汇编权等署名权以外的所有权利)归“市六运会筹委会”独家所有。

3.“市六运会筹委会”对著作权已归其所有的入围及获奖作品有权行使著作权的所有权利。作者对入围及获奖作品除了享有署名外,不再拥有其他一切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使用、发表或发布或修改等,也无权再授予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发布或者发表。

(一)此次征集的宣传口号、会徽、会旗、会歌、吉祥物作品,将采取初评、复评的方式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1.本届市六运会征集的宣传口号、会徽、会旗、会歌、吉祥物评选优秀作品各50名,其创作单位或个人发放纪念品1份;入围作品各评选3名。

入围宣传口号奖励其创作单位或个人人民币2000元及证书1份;经评审确定为赣州市第六届运动会使用的作品,宣传口号创作单位或个人将获奖金人民币6000元及证书1份 (不叠加奖励) ;

入围会徽、会旗、吉祥物奖励其创作单位或个人人民币3000元及证书1份; 经评审确定为赣州市第六届运动会使用的作品, 会徽、会旗、吉祥物创作单位或个人将获奖金人民币1200 0元及证书1份 (不叠加奖励) ;

入围会歌奖励其创作单位或个人人民币10000元及证书1份。如征集作品未达到要求,奖项可空缺。经评审确定为赣州市第六届运动会使用的作品,会歌创作单位或个人将获奖金人民币50000元及证书1份(不叠加奖励)。

3.获奖单位领奖时须提供奖励金额的正式发票,个人获奖的实际奖励金额为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奖金。

应征作品须在2023年4月10日前送达或邮寄至赣州市兴国县融媒体中心,评选结果将在“兴国发布”“兴国教科体”微信公众号、模范兴国APP等媒体平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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